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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1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质监所:
  为做好我局2011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1年省级预算(草案)的通知》(豫财办预〔2010〕181号)精神,现将我局编制2011年度经费预算的有关原则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处室要坚持适度从紧的原则,在有限的经费额度内,优先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旅游局、以及局领导已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同时还须提供项目实施的依据、内容、总体规划、资金额度、资金安排情况、项目明细、实施后产生的绩效等相关文字说明。
  对外旅游合作处和旅游促进处在编制专项经费预算时,应按轻重缓急原则对项目进行排序,待预算额度最终确定后,超预算额度项目纳入备选项目库。该项目库作为年初预算安排、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重要依据。预算执行中,除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外,未列入项目库的支出项目,省财政原则上不予追加安排预算。
  二、细化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按照政务公开和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同时还须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评估,设立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要求,将对2011年度省旅游业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资产购置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财政不予支付资金。同时,新增资产的购置,还需编制资产购置预算。
  四、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建设支出反映省发展与改革部门管理的统筹基建支出,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2011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经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汇总,报省政府审定后列入我局2011年部门预算;相关处室缴入国库的专项支出,要参照以往年度的实际,比照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编制要求,除预留部分不可预见费外,其他项目支出要明确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
  五、预算编制时间要求。为了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机关各处室要结合实际,树立全局观念,精心组织,抓紧编制2011年经费预算。各部门经费预算请务于9月20日前经分管副局长签字后以纸质和电子格式报局办公室财务室。对应纳入专项经费支出,而又未列入2011年经费预算内的项目,局财务将不保证有关经费支出,以此强化预算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财政 经费 预算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0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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