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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旅游进景区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印发《开展“践行价值观 文明我先行”主题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文明旅游进景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4年5月-12月。
  二、活动范围:全省A级旅游景区。
  三、活动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动员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执法人员、景区人员、志愿者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向游客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劝阻不文明行为,对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加强监管,进行惩戒。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此次活动是文明河南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A级旅游景区,特别是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成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文明旅游进景区活动的深入开展。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省A级旅游景区,特别是4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在景区显著位置摆放《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要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旅游企业LED屏、黑板报、宣传栏、经营场所等宣传“文明旅游、你我同行”的重大意义,让文明旅游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注重教育,加强引导。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下发《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游客乘车安全须知》等规章制度,并引导游客自觉做到: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不踩踏绿地,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不污损客房用品,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损坏及长期占用公用设施,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不讲粗话,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4、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突出重点时节,在中秋节、“十一”黄金周期间,组织志愿者在省内A级旅游景区,特别是4A级以上(含4A级)旅游景区开展“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活动,向游客提供问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劝阻不文明行为。督促旅游企业进一步优化环境、完善设施、改善服务、为游客提供更多便利;引导游客规范旅游行为,坚决杜绝在景区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
  省旅游局将在活动期间,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地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活动结束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要对文明旅游进景区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请各地将负责此活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于6月20日前报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李荣胜
  电 话:0371-65900684
  邮 箱:hnlyjq2@163.com


                 2014年6月24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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