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指导本省范围内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
2、直接处理本省重大的和跨区市的旅游投诉案件。
3、根据省旅游局委托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工作。
2、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工作。
3、开展旅游行政执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
三、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社会监督、树立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公开“向社会承诺、让群众满意”,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现承诺如下: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旅游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我省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坚持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对于手续齐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结,需要进一步补充资料的,承办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资料内容;不属受理范围内的,做好解释说明。
3、坚持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象。投诉电话 24小时畅通制,有效投诉60天内处理完毕,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4、坚持清政廉政。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在开展旅游投诉、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做到不“吃、拿、卡、要”,禁止提出任何超出正常公务范围之外的要求和条件。
5、坚持社会监督。开展旅游投诉、市场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投诉、举报有人办,来电来文有回音,事事有记录、前后有跟踪。严格依法办事、按章办事。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河南省旅游局行风办监督电话:
0371-65508807
河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河南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监督电话:
0371-65908119 13700886998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