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纠风办公室:
根据孔玉芳副省长批示精神,现将我局2010-2011年旅游系统政风行风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充分动员,健全机构。
在接到省政府纠风办公室对旅游系统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建议的反馈后,局党组非常重视,及时召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孔玉芳副省长的批示精神,立即组织人员对旅游系统463条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按地区、单位分别进行了通报;并要求有关处室结合实际制订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同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省旅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范修芳任组长,副局长李亚白、纪检组长周保建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理整改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逐条分类,制订措施。
今年共有463条意见建议,比去年减少了206条。我们按照旅行社、导游(181条),景区、景点(110条),行政管理(101条),责任主体不明确(69条),与旅游系统无关(2条)等5部分内容进行整理分类,监督管理处、规划发展处和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等相关处室根据各自不同职能制订出整改措施:
(一)监督管理处
1、依法行政,着力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及旅游行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标准、规范等,检查监督全省旅游经营者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处罚,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认真开展岗前培训、年审培训等工作,增强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服务规范。
2、继续抓好《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对加强对2010年度全省注册导游员审核工作,建立年审公告制度。开展对2010年度全省取得导游资格证人员换发IC卡工作。二是举办全省导游知识大赛,着力提升全省导游人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三是进一步做好分社、服务网点备案、旅行社委托代理试点及备案工作,督促、检查各出境旅行社《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执行情况。四是规范有序地开展星级旅行社的评定复核工作。五是为做大、做强,促进全省旅行社健康有序发展,召开全省旅行社管理工作会议。六是继续开展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并发布《河南省旅行社业发展报告》。七是推动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工作,配合国家旅游局落实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三项政策。
3、加强星级饭店管理。一是组织开展新版星级饭店国家标准。进行省级星评员换届培训,建立我省饭店星评监督队伍,完善饭店星评监督机制。二是依照标准,做好星级饭店的评定工作。开展农家宾馆、绿色饭店、星级餐馆评定复核及明查、暗访和交叉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切实做到软硬件协调发展。三是开展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发布《河南省旅游饭店业发展报告》。
4、推进我省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年)》,积极推进我省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一是将修订完善《河南省旅行社星级评定与管理》标准,并会同省技术监督局颁发实施。二是督促、指导、检查我省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河南省乡村旅游等级标准及评定》(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与《河南省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经论证后将颁布实施。同时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
5、加强对赴台旅游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旅游局《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关于赴台旅游违规处理的通知》和省旅游局制定的《关于严禁非组团社组团赴台旅游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赴台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进一步规范我省赴台游管理,严格要求赴台游组团社按规定、按程序操作,禁止用不正当手段揽客,更不能私自压低团费,违反政策方针、法规规范和合同标准,或者打擦边球。确保赴台旅游的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
(二)规划发展处
1、认识上充分到位
旅游业是我省第三产业的龙头,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直接关系到旅游业的发展,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切实把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好、实现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发扬民主、动员和依靠广大群众参与旅游管理和旅游服务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从促进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站在促进旅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必要性;站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旅游政风行风评议的紧迫性。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不断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2、措施上全面落实
“行风就是形象,行风就是政风,行风就是生命”。省纠风办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处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归类。现将分析及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1)景区(点)门票过高。在征求意见中一部分群众反映:近年来,旅游消费中景区(点)门票过高,游客难以接受。省旅游局作为我省旅游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全省旅游企业进行监管、提供服务,景区门票价格由发改部门审核批准,建议转交省发改委处理。
(2)景区(点)部分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针对群众反映部分景区(点)个别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我们已出台《河南省旅游景区(点)从业人员服务规范》,《规范》就景区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言谈举止、礼节礼貌都做了明确的要求。该规范已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发布实施,出台后将使景区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将结合年度景区复核,督促景区在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上进一步完善提高,增强游客出行的满意度。
(3)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安全设施。针对在调查中反映要提升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景区管理过程中加大对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和安全设施方面的监管力度;同时每年还按照A级景区的评定标准,对全省所有3A级以上景区进行复核,对复核中不符合检查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作风上服务创新
(1)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旅游是展现我省形象的重要窗口。良好的旅游政风行风,不仅能够对旅游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能够为我省经济和社会赢得重大的发展机遇。我们要紧紧围绕政风行风建设这一中心,树立服务意识,坚持全局观念,深入细致地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努力开创旅游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
(2)突出重点 选树典型。今后,我们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普遍反映的景区(点)门票价位过高及个别景区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等工作上来,采取措施有效,进一步加强监管与服务。强化景区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个别景区(点)信誉度和服务意识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网络等媒体向社会通报,增强威慑力。在此基础上,要选树典型,表彰一批基础设施好,环境建设美,服务意识强的单位和个人,并在旅游行业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此带动全省景区(点)依法经营、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3)改进作风 注重创新。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利用各种方式开门纳谏。在旅游规划发展上注重科学创新,解决一个“新”字,在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方面加强沟通协调,解决一个“通”字,在履行职责方面尽职尽责,解决一个“勤”字,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推动旅游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旅游质监所
1、配合我局行风评议工作,对全省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进行年度检查评议,做好对县级质监所(队)的检查评议工作。评出5个群众满意的基层质监所,上报省政府予以表彰。
2、联合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车辆、景区(点)内的摊点、餐饮行业、广告宣传情况进行检查治理整顿,深入景区对领队、导游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规范,形成良好的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3、加大对省直出境组团社及服务网点规范经营的监查力度,落实跟团暗访制度,每月暗访两条旅游线路,争取年内将省内的旅游线路暗访一遍。
4、发挥好作为“河南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依法打击“黑社”、“黑导”、“黑车”等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
5、加强地区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地市交叉、联合执法、协调办理旅游投诉案件的机制,鼓励支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开展横向协作交流,形成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
6、举办1-2期全省旅游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组织省辖市质监所(执法大队)主要领导到先进省份学习考察,借鉴他们好的经验,进一步规范我省旅游质监执法工作。
7、在河南旅游资讯网上开辟“旅游服务质量专栏”定期公布全省旅游投诉、现场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
三、注重落实,加强监督
局党组要求各责任处室认真学习领会孔玉芳副省长的批示精神,重视整改,注重实效,对整改情况、整改进度和整改结果要及时报告。要以此为契机,提升省旅游局的政风行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旅游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监督工作,紧抓规范行政权利、规范从政行为、加大政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对于整改认识不到位、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处室或个人,要严肃处理,保证行风政风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全面有效进行。
特此报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