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年度工作计
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旅游景区集中检查行动。现将《全省旅游景区集中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石 云 李荣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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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日
全省旅游景区集中检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景区质量,按照国家旅游局相关工作布署,我省拟对全省A级旅游景区集中开展检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省旅游景区集中检查行动,进一步增强我省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全面提升景区环境质量,推动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A级旅游景区。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重点检查4A、5A级旅游景区。
三、检查时间
2016年9月--12月
四、检查内容
依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实施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相关实施细则,主要检查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重点是对旅游景区公共基础设施、讲解等服务、景区安全、厕所革命、明码标价、优惠政策、景区价格、智慧旅游等进行集中检查。
五、检查方式
采取“景区自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检查,省专家组暗访检查等方式进行。
六、工作安排
(一)景区自查阶段:(9月初--9月底)
各旅游景区要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相关实施细则,在9月底前完成景区自查,并做到边查边改,自查整改结果要向所在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上报。
(二)市、县组织检查阶段:(10月初--10月中旬)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要根据本辖区内旅游景区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于10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三)省专家组暗访阶段:(10月下旬--11月中旬)
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安排省级景评员组成专家组对4A、5A级景区进行暗访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对存在问题的景区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四)通报公示阶段:( 11月下旬—12月上旬)
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综合明查、暗访情况,根据景区存在问题程度,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该降级的降级,该取消的取消,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媒体上通报公示,特别是对拒不整改或两次以上通报的坚决予以摘牌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及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全省旅游景区集中检查行动,成立专门的集中检查领导小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管理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保集中检查行动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明年初全国统一整顿景区行动。
(二)严格把关、及时整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在对A级旅游景区进行明查时,要认真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切实负起责任,对于景区自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其及时、认真整改。在专家暗访检查阶段凡是发现问题较多,或自查出问题而整改不到位的,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将对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通报批评,同时,作为下年度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三)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及旅游景区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总结优质服务经验,宣传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