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旅游院校(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国家旅游局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241号)和旅游业“515战略”,加强旅游教育培训信息统计,为相关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90号)文件要求,依据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有关统计制度,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省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地区所有设置旅游相关专业的院校填写《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附件1)和《旅游院校登记表》(附件3),组织所有有关旅游政、企、事业单位填写《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附件2)。
二、请于2016年1月1日之前将盖章后的汇总统计表报送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nslyjrjc@126.com。
三、统计过程中应加强与本地区教育部门、统计部门、有关院校及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确保数据来源的权威性、完整性、准确性。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河南省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赵淑徽
电 话:0371-65908268 65506043(传真)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1109
房间(450003)
附件:1.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2.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
3.旅游院校登记表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