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旅游局(委),出境游旅行社:
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印发后,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得到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有所好转。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夯实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市场秩序治理由“重点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从行业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变。同时以治理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健全旅游诚信体系,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和《河南省旅游局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合相关部门从严打低价产品、严查合同签订、严管购物场所,持续组织开展以“不合理低价游”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通过采取明查暗访、线上监控等方式,实现检查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
(二)重点督办投诉案件。省旅游局将重点督查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处理、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等情况,坚决查处对投诉推诿、对案件拖延等不作为行为。同时将根据国家旅游局反馈、旅游舆情、线上监控和旅游投诉举报线索,对问题突出地区予以通报,对违规违法行为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培育文明诚信行风。加强在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和公共广场、商贸核心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文明诚信旅游公益宣传。推动旅行社、旅游购物店、旅游餐饮、旅游交通企业以及旅游从业人员等开展诚信经营自主承诺活动,强化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诚信意识。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突击检查(3月1日—3月20日)
各地要督促辖区内旅游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根据投诉情况,确定重点区域,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区域旅游市场秩序、投诉办理情况、文明诚信旅游宣传以及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旅游交通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省旅游局将适时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3月20日至4月底)
各地要在对当地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检查治理基础上,对整顿期间顶风作案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零容忍”,发现一起,曝光一起,顶格处罚一起,定期发布不诚信经营黑榜,保持旅游全行业高压整治态势。同时充分发挥“12301”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作用,发动广大游客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同时明确要求旅行社和导游、领队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
(三)第三阶段,强化办案(5月1日至30日)
以督办查办案件为主,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定期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做好舆论引导,在旅游全行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文明平安”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深入研究解决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漏洞,从治标治本两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要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重要性,坚定执法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整治行动作为推动夯实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机制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行动统一到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真正形成依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上下一盘棋的大格局。
(二)抓落实求实效。各地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制定联合执法整治方案,找准整治重点、突出重点环节,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总结报送行动成果,并分析市场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研究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各级旅游监察部门要对不认真依法履行旅游行政和监管责任的旅游主管部门及其监管、执法机构进行督促,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拖延、行政不作为甚至包庇、袒护违法违规者等行为,依照纪律和法规予以严肃查处,扭转个别地区、个别单位对旅游市场“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管不了”的状况。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