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旅游局(委)、省直旅行社: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旅游市场平稳有序,营造欢乐、祥和、文明的旅游消费环境,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春节期间“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力度的紧急通知》(旅游明电[2017]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落实监管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豫政办[2016]146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综合协调,强化领导责任追究,确保旅游市场各项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省旅游局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旅[2016]327号)和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豫旅[2016]209号)要求,协调推动当地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在春节期间联合开展以“不合理低价游”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通过采取明查暗访、线上监控等方式,实现检查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对春节期间顶风作案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零容忍”,发现一起,曝光一起,顶格处罚一起,保持旅游全行业高压整治态势。
三、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春节期间,要积极开展旅游行业文明诚信推进活动,加强在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和公共广场、商贸核心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文明诚信旅游公益宣传。通过播放文明诚信旅游公益广告和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诚信意识。二是要注重引导。充分发挥“12301”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作用,发动广大游客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同时明确要求旅行社和导游、领队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以期通过宣传引导,在旅游全行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文明平安”的良好舆论氛围。
省旅游局将根据国家旅游局反馈、旅游舆情、线上监控和旅游投诉举报线索,对问题突出地区予以通报,对违规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