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及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旅游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我省旅游行业安全意识,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经研究,定于4月下旬举办全省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2013全省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印发各单位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把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首要任务,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培训、重效益轻安全”的麻痹思想,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认真组织。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此次培训对象为:(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旅游局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旅游局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二)各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专(兼)职安全员。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上述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名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旅游局汇总后上报省旅游局。
三、加强监管。此次培训,由省旅游局统一组织,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培训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旅游局联合颁发《安全培训证书》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今后,省旅游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把旅游企业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作为旅游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严格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今后,省旅游局省将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年统一组织对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持证人员年审培训,确保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全部按要求持证上岗。
联系人:曹宇飞 马丽君
电 话:0371-65909425
传 真:0371-65506027
此通知。
附件:1.2013全省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2.2013全省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报名回执
3.旅游安全培训学员报名表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