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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要求,按照全省旅游规划发展工作会议部署,下一步将对我省A级旅游景区进行最大承载量核定,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省所有A级旅游景区及其主管部门要按照《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的要求,积极落实本景区最大承载量测算及核定工作。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要积极督导辖区内各A级旅游景区及其主管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测算及核定工作。
  三、各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测算及核定工作须于4月20日前完成,1A、2A、3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由景区及其主管部门做好最大承载量的测算与核定,经县(市)、区旅游局备案后,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进行备案,而后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集中对外进行发布。4A、5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由景区及其主管部门做好最大承载量的测算与核定,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后,集中报省旅游局备案,由省旅游局组织统一对外发布。
  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要积极督促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及时在景区网站和大门口显著位置公布景区最大承载量,景区最大承载量包括日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
  五、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请于4月25日前填写好《河南省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备案表》(附后),加盖单位公章后,将4A、5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备案表》以市为单位,报送至河南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规划发展处 李荣胜
  电 话:0371-65509350
  邮 箱:hnlyjq2@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河南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1211房间

  附件:《河南省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备案表》


                  2015年3月17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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