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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旅游度假区建设和等级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
  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我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10)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认定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旅游度假区等级认证及管理办法(讨论稿)规定,省旅游局决定开展旅游度假区建设和等级认证工作。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旅游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尽快将国家标准及实施细则下发,并按标准要求选择1-2家符合《河南省“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发展重点、资源独特鲜明的旅游度假区作为河南省旅游度假区建设示范点,并组织指导开展等级认证工作。
  请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将申请文件及申请度假区等级认证单位基本情况于7月30日前以文字及电子文稿形式将报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各申请单位可先参照《旅游度假区等级认定细则》和《旅游度假区等级认证及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石云、田太平
  电 话:0371-65509426、65508962
  E-mail:hnlydjq@163.com
  此通知。

  附件: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10)
       国家标准

     2.《旅游度假区等级认定细则》(征求意见稿)
     3.《旅游度假区等级认证及管理办法》(讨论稿)
     4.申请省级旅游度假区基本情况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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