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委)、各省直管县(市)旅游局:
为全面了解我省国内旅游接待和花费构成等有关情况,及时准确把握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发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现对2014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该调查是一项法定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尽快启动今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要积极申请专项资金,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做到专款专用。12月10日前,各单位要完成2014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开展调查,确保数据质量。样本分布要均衡,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和收入的游客都要涉及,确保调查结果的科学性。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测算总体数据。
三、做好原始数据保存工作。各市要将抽选旅游企业的样本框、调查样本的问卷分配量、调查问卷、调查系统中的数据和数据推算过程等原始数据资料保存三年。
四、为保证省政府对省直管县旅游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的顺利完成,各省直管县应申请专项资金,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或者和相关省辖市衔接开展调查。省直管县的样本量应满足调查和单独测算需要。
联系人:李 强
电 话:0371-65907925
此通知。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