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定于6月1日-8日组团赴韩国参加国际旅游展并进行旅游推广活动。韩国多年位列我省入境客源市场人次的第一位,是我省重要的入境客源国。近年来,韩国经济稳步增长,旅游经济规模成倍壮大,创造了良好的出游环境,也推动了出境人数的大幅增加。中韩两国政治交往日渐频繁,经济依存度非常密切,两国政府商定2011年为中韩文化交流年,旅游交流在未来将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河南作为旅游资源大省,旅游产品丰富多彩,目前亟需提升产品档次、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产品结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吸引更多韩国高端市场的客人来我省旅游消费。此次前往韩国促销目的是一方面宣传“中华文化游”河南主题旅游产品,另一方面要考察学习对方好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因此,拟考虑由我省对韩国市场有产品吸引力的各省辖市旅游主管部门、重点企业市场专业人员随团促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安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市旅游局局长(主管副局长)或市场营销人员。
(二)主要国际社外联经理和4A景区负责人。
二、促销活动
1.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首尔国际旅游展”。
2.在首尔国际旅游展期间举办“河南省旅游产品说明会”。
3.同大型旅游批发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4.在釜山同釜山旅游协会联合举办两地业界交流座谈会。
5.在庆州与庆尚北道旅游局举办交流座谈会。
6.考察韩国的旅游文化产业设施。
三、准备工作
(一)推介会资料:相关市旅游局准备200份用于形象宣传的宣传品(韩、英文)、光盘。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此次促销活动特点,充分准备针对业界和公众的产品资料,在旅游展和推介会上发放。
(二)抽奖奖品:省旅游局将在旅游推介会上举行抽奖活动,各相关市旅游局及旅游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当地有代表性的旅游纪念品作为奖品,吸引观众参与。
四、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将参加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5月10日前报省旅游局对外合作处。
五、促销费用
此次促销活动的(参)展位租赁、推介会费用由省旅游局负担,其他费用由参加单位共同承担。参考标准为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联合下发的豫财行〔2001〕113号文(《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规定。准确费用待省局核实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齐红庆 王昆
电 话:0371-65506790 65909551
传 真:0371-65909552
此通知。
附件:行程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