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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认定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经省旅游局和农业厅联合推荐,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审核确认,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已公布。现将《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认定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通知》(农企发〔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的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乡村旅游综合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旅游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乡村民俗文化为灵魂,城市居民为目标的休闲旅游形式,是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农民就业致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单位要从旅游为民、富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环境优化、市场监管、形象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建设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对各项工作实行分工负责,高标准、高起点培育和建设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确保全省乡村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不断创新形式,抓好示范县(点)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充分挖掘整理当地乡村旅游文化资源,既要突出为民、富民为主题,也要突出吸引城市游客的乡村旅游文化特色和内涵。同时不断完善乡村旅游的载体和形式,丰富乡村旅游文化的内容。要着力推动乡村旅游由粗放型向品质化、规模化和差异化方向转变,由单一投入拉动型向依靠资源整合、体制创新和内涵提升型转变。努力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差别各异的乡村旅游文化,进一步彰显我省历史悠久的乡村民情韵味。
  三、发挥示范作用,增强宣促功能。这次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认定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先行性,各地、各单位要以他们为标准,充分发挥其示范、启示和推动作用,通过现场交流会、研讨会、考察观摩等形式,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不断辐射和加以推广。同时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采取宣传促销、品牌打造、媒体推介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推广乡村旅游典型经验,宣传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形成一个比学赶超、百舸争流的争创高潮。
  四、强化督查指导,促进落实提升。鉴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已经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认定,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乡村旅游规划编制、产品开发、配套设施建设、市场培育、环境整治、人才培训等工作。各级旅游行政部门要依照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的创建要求,制定出科学、可行的检查标准,定期不定期对各乡村旅游示范县(点)进行督察指导,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水平,推动我省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此通知。

  附件:《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认定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旅游 农业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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