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小浪底旅游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环境建设,不断提高景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营造更加优美舒适的旅游消费环境,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旅游景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旅发〔2015〕194号文件),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接到通知后立即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工作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景区完成整治时间结点,建立督查机制,派出专员开展督促检查。
二、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类旅游景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3A级以上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热点旅游景区及其周边游客集中场所。整治的重点是旅游景区和重点线路的垃圾、污水、旅游厕所的卫生状况和文明旅游建设引导等。
三、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要全面提升景区内游览、餐饮、住宿、娱乐、购物、停车场、厕所的卫生水平。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我局将组织暗访检查组对各地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抽查。对开展工作不及时、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市、县将进行通报批评,对环境卫生问题依旧突出的景区,视情节轻重,将予以通报批评、警告或摘牌处理。
四、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电子及纸字版)报送我局。
联 系 人:规划发展处 李荣胜
联系电话:0371--65509350
邮 箱:hnlyjq2@163.com
附件:《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旅游景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