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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14年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乡村、红色旅游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豫政[2014]44号),加快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省旅游局联合下发的《河南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行[2010]606号),结合《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豫政办[2013]83号文)及2014年旅游工作重点,拟对全省乡村、红色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旅游特色村旅游规划进行重点扶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原则
    本着“突出重点、择优扶强、引导激励、带动投资”的原则,重点扶持旅游资源特色明显、有较好的发展条件和基础、通过扶持能见到显著成效、对强村富民有较好带动作用的特色村的旅游项目。
    二、扶持范围
    2014年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乡村、红色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旅游特色村旅游规划编制。
    (一)乡村、红色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是乡村、红色旅游智慧化项目;乡村、红色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自驾旅游服务体系和安全救援体系项目。
    (二)乡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交通标识标牌体系项目;乡村、红色旅游停车场、厕所、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乡村、红色旅游景区公路项目等。
    (三)编制旅游特色村的旅游规划。
    三、扶持方式
    2014年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为直接补助方式。
    四、编报要求
    (一)编报格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河南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和《2014年全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格式编报。正式文件及申报文本(包括必备的佐证材料)除报送纸质外,须同时将电子版文本发送至hnlyxmzj@163.com。未按要求报送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数量。每个省辖市限报1-2个项目,省直管县(市)限报1个项目,多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申请文件和项目文本(包括必备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于2014年6月13日前同时上报省旅游局、省财政厅。逾期未报将不予受理。(申请项目文本可从hnlyghfzc@163.com下载,密码:65509426)
    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人:石云
    联系电话:0371-65509426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联系人:朱琳
    联系电话:0371-65808621
    此通知

 

 


2014年6月5日


2014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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