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小浪底旅游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我省2015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国庆假日是出游高峰,旅游安全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日旅游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地要按照国家旅游局《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早对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努力实现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扎实做好安全工作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管理制度,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要协调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运力保障、运营监管和旅游点的客流疏导,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时运营,增强警力部署,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节前,要联合公安、安监、质检、卫生等相关执法部门对交通集散地、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娱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旅游景区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等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汽车、游船、缆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及景区(点)道路、安全标志等设施;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备;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等。
  三、认真规范市场秩序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旅游局《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节前要协调公安、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要积极推出传统文化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民俗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康体健身等假日旅游产品,满足多层次大众旅游消费需求。要引导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游客文明出游、平安旅游。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在节前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节日期间要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官方网站、微信微博、12301旅游热线以及车站、广场、景点信息屏等多种渠道,建立健全假日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动态发布交通、住宿、气象等出行信息,引导游客错峰出行,理性出游。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国庆节假日期间,每日下午4时前,请各地将当日旅游市场分析和旅游投诉情况报省局值班室;10月4日中午12时前,请各地将国庆假日旅游小结报省局值班室(含电子版);10月7日中午12时前,请各地将国庆假日旅游总结报省局值班室(含电子版)。省局将及时汇总全省国庆节假日旅游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和省委、省政府。
  请各地于9月25日17时前将2015年国庆节期间值班表传真至省旅游局办公室(包括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等信息,需加盖公章)。
  值班电话:0371-65506648
  传  真:0371-65907662
  电子邮箱:hnslyjbgs@126.com
   
  附件:《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
      的通知》
                  


                                              2015年9月15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印发


  • 河南省旅游资讯有限公司 主办
  • 河南省多纬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及独家负责媒体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