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现将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期间的假日旅游工作,严密组织值班,抓好旅游安全,加强市场监管,及时报送市场信息,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如有重大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旅游局值班室。值班电话:0371-65506648。
附件:《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