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日前,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5年起,将在全国景区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创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活动,是依法治旅、依法促旅的需要,是为广大旅游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的需要,是为广大景区赢得更高社会诚信度、美誉度和满意度的需要,是构建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旅游市场秩序的需要,是促进景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本地创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活动方案。要广泛发动,积极协调,动员更多的旅游景区参与到创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活动中来,尤其是3A级及以上景区。
三、请各地于4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在今年自愿承诺加入“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行列的A级景区名单及其承诺书,汇总后统一上报到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李荣胜
电 话:0371-65509350
传 真:0371-6590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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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创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
景区”的通知
2015年4月2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