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机关各处(室)、行政执法总队、小浪底旅游管理局、信息中心:
为促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旅,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坚强法制保障,省旅游局制定了《河南省旅游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及《河南省旅游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宣贯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王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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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
河南省旅游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豫政办〔2015〕42号)及《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5〕42号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3号)要求,根据旅游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学习培训和宣传
(一)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为2015年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2015年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范围,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问题研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确保学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旅游局将组织本系统法制骨干的培训。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明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主要环节和工作要求,提高严格法律法规实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意识。
(二)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加强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制作宣传栏传板块或网站浮动图标、悬挂标语、开通微博及微信平台等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责任意识,增强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社会公众了解、配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一)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在2005年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一步修订行政执法依据,列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依据、范围及具体执法事项;要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新颁布实施或者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对执法依据进行修订。在梳理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行政执法权限,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作为执法依据。
(二)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机构、岗位职责。根据梳埋执法职权情况,把本部门的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尽快形成有利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科学合理,协调配合的职权配置体系。
(三)确定执法责任,列明执法责任事项。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及职权配置情况,依法确定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责任,明确具体执法责任的主体、期限等。同时,要建立与每类执法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列明在实施不同执法职权过程中,对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应追究的违法责任类型。
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工作要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定确认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在本级政府、本执法部门及本级政府法制机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行政执法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同时,结合梳理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执法实践,制定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图,优化执法权力运行程序,简化行政相对人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同类执法权力且运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绘制通用流程图;有关键性差异的,单独绘制流程图。制定的执法沆程图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通过后,要在本级政府、本部门及本级政府法制机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深入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省旅游局将在充分征求各级旅游执法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执法实践,适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新颁布实施或者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自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制定或修订相应的裁量标准。积极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裁量权工作,制定相应的裁量基准,规范裁量标准、条件、种类、幅度和方式等。裁量基准报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在省旅游局和省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2015年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请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记录、跟踪、监控,确保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有据可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裁量内容的通知》(豫政责〔2009〕73号)及《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要求,有关执法文书必须体现主办人制度、法制审核割度、适用裁量标准等内容。
(五)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
(一)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权力内部制约,实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让社会公众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各项执法监督制度。认真执行《河南省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创新执法监督方式,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执法监督效果。一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的,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备案。二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三要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促进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四要建立执法情况统计制度,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每年度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及涉案款项数额,要上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五要建立执法监督结果公开制度,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及纠正、处理、责任追究等情况,定期迸行通报。
五、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对于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及执法评议中发现的、新闻媒体曝光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要根据造成后果的轻重程度或者影响的轻重程度,依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将于近期制定《河南省旅游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
河南省旅游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宣贯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45号)、《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5〕42号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3号)、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7号),结合旅游系统法制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贯工作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旅游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增强全省旅游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旅游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对象
1.省局负责培训局本级各业务处室局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具体负责同志,省辖市、省直管县分管局长和具体负责法制的工作人员2-3名。
2.省辖市旅游局(委)负责培训本单位执法人员及辖区内县、市、区旅游局(委)分管法制的工作人员。
三、组织实施
1.省局将于近期举办全省旅游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省辖市、省直管县分管法制的副局长和具体负责法制的工作人员。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各级旅游部门都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确保旅游系统执法人员全员参训。旅游系统其他执法人员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自行组织培训。培训活动可采用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视频学习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1.《河南省旅游局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2.《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3.《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的通知》。
4.《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5〕42号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5.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求。
6.《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五、宣传工作
1.培训结束后及时向省局报送相关信息。
2.需要旅游工作对象知晓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在局网站予以公布。
六、监督落实
本方案由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