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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9河南省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协会:
    在文化和旅游部及原国家旅游局的支持下,中国旅游协会已连续举办了十届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为了扩大全域旅游购物消费,树立中国旅游商品品牌,繁荣我国旅游商品市场,推动全国各省区市旅游商品快速发展,加快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中国旅游协会将在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期间继续举办“2019中国旅游商品大赛”。
    河南省旅游协会负责我省旅游商品参赛的组织报送工作。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河南省旅游协会拟举办“2019河南省旅游商品大赛”,选拔优秀旅游商品代表我省参加“中国旅游商品大赛”,现将有关参赛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商品范围及要求
    (一)参赛商品范围
    本届大赛继续以具有中国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书画艺术的生活化创意旅游商品为主要对象,突显艺术性和实用性。主要特征:
    1.材质不限。如陶瓷、金属、纺织品、玻璃、竹木等均可,也可为新科技材料;
    2.以生活中家具、服饰、工具等为功能(包括不限于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首饰、箱包、洗漱用品、化妆品、鞋帽、五金工具等,服装、烟酒、食品除外)。
    3.以书法艺术、文字艺术、绘画艺术为必须特征;
    (二)参赛商品要求
    1.已批量生产,且市场销售较好;
    2.已有自有商标,参赛企业要保证参评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品牌性、地域性、旅游商品特质突出;
    4.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时尚性强,易被旅游者接受;
    5.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绿色环保;
    6.有一定实用价值,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和科技、纪念性与实用性的结合;
    7.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5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30公斤,体积不得过大;
    8.参赛企业有企业网址或参赛商品有购买链接。
    二、参赛方式及时间节点
    3月20日前,请各省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旅游协会将组织参赛回执(附件1)发送至河南省旅游协会秘书处(邮箱hnslysp@163.com)。
    4月1日前,各省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旅游协会旅游商品负责人将本地参赛商品的《参赛商品报名表》(附件2)、参赛商品照片、权属证书照片和知识产权承诺书(附件3)照片集中发至河南省旅游协会邮箱。
    4月8日前,将参赛商品送至指定地点。(另行通知)
    4月12日前,省旅游协会将所有参赛商品公开展示并组织初评,选出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大赛的商品。
    4月15日,全国旅游商品大赛网上报名端口关闭。
    4月24-30日,商品运往义乌参赛并在“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上集中展示。
    5月4-31日,所有参赛商品由报送单位取回。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所有参评商品应同意参加大赛官方的展示、评选和宣传推荐活动。
    2.根据往届商品大赛的经验,商品外包装如果不是商品配套的一部分,在集中参评展示时均会去除,所以建议外包装应以保护实用为主要目的。
    3.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期间,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举行参赛商品与商贸市场对接会,建议参赛商品报送单位和所属企业能派人随同省旅游协会前往,参加一些观摩学习、交流考察和贸易洽谈活动。
    4.《举办2019中国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旅协发〔2019〕07号)不再转发,有需要的可以在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官网下载或向河南省旅游协会秘书处索取。
    联系人:滑蕾、卜高杰
    电话:0371-65909641
    邮箱:hnslysp@163.com
             
    附:1.组织参赛回执
        2.参赛商品报名表
        3.知识产权承诺书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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