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直单位:
为了客观公正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201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纪委豫纪干〔2010〕8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现就2010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是《公务员法》的重要内容,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切实搞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年度考核,促进公务员进一步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2010年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为充分体现年度考核的公开公正性,成立河南省旅游局年度考核委员会。
主 任:范修芳
副主任:何 琳、李亚白、周保建、张凤有、王玉宝
倪豫州、岳西平
成 员: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纪检监察室干部。
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州同志担任。
二、考核内容
根据《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省纪委豫纪干〔2010〕8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我局年初签定的责任目标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
1、局机关全体人员(不含省管干部)。局属各单位的考核办法参照局机关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并完成。
2、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局机关工作的,由借调处室负责考核。借调时间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基建办人员回原单位参加考核;协会人员(除正处以外)在人事处参加考核;机关工勤人员、借调到机关的工勤人员单独述职考核。今年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由所在处室考核;挂职锻炼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时间不足半年的,由所在处室进行考核。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队员年度考核由省驻村办统一组织。时间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四、年度考核的办法和步骤
年度考核是干部队伍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比例。根据《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办法》的规定,经省考核委员会审批,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秀等次人员为15名,局直属事业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比例按15%指标掌握;指标分配办法。局机关正处级(含非领导职务)、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优秀指标2个。局机关、小浪底旅游管理局、旅游质监所除处长、单位负责人外,人数10人以上的处(室、单位)3个,其中处级、科级以下各1个,另一个由分管领导与处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人数6-9人的处(室、单位)2个,其中处级及科级以下各1个;人数5人以下的处(室、单位)1个。其他直属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按除单位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数的15%的比例确定。
2、分管副局长按业务分工统一安排局机关各处室的述职和评议工作,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在所属处室进行个人述职和集体民主评议。机关正处(含非领导职务)、二级单位负责人(含非领导职务)的考核等次由考核委员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名单,报党组研究决定;副处以下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在本处室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处长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管局长审定后将优秀人员建议人选于2011年1月21日前书面上报考核委员会,由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评定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报党组研究确定,所有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3、优秀等次人员名单经公示确定后,分管局领导为各处室负责人或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评语;各处室负责人或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本单位)其他人员填写评语。
4、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工作人员(职员、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5、局考核办公室将2010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和不称职人员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人员(职员、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报省考核办公室审核盖章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依据。
6、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仍按原考核办法执行。
五、对考核等次确定过程中相关问题的界定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发现问题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按照考核责任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应对被考核对象深入进行考察,客观做出具体评价意见,报考核委员会认定。
六、时间安排
2011年1月17日开始至2011年1月21日结束。
七、要求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防止敷衍了事、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
各单位于2011年1月21日前将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材料报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此通知。
附件:1.2010年年度考核局领导分组安排
2.机关推荐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
3.局属单位推荐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
4.公务员年度考核表
5.工作人员(职员、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