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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运用《河南法制报》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局直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法制办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河南法制报》在法制新闻宣传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推动我省旅游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进展,现就运用《河南法制报》做好旅游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河南法制报》在我省旅游依法行政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河南法制报》是我省唯一的专业法制类报纸,是广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了解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窗口和渠道,也是法制系统宣传、交流、指导工作的重要平台。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运用《河南法制报》开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宣传河南旅游各项工作的发展与进步,为扩大河南旅游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河南法制报》已从去年开始,加大了对旅游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并拟从2013年开设旅游专栏。请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明确专职通讯人员,发动质监执法一线人员积极投稿,将旅游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旅游调解与投诉等方面的做法与体会及时通过《河南法制报》这一阵地扩大宣传。切实把《河南法制报》作为旅游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
  三、进一步做好《河南法制报》的征订工作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以及局直相关单位要加强与《河南法制报》的沟通联系,根据工作需要积极订阅《河南法制报》。要求各市、县局及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和质监所(执法大队)每个办公室至少订阅一份。
  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及省局各相关单位可直接与《河南法制报》李红(13938510646)联系订阅具体事宜。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旅游 宣传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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