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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局直系统模范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局直各团总支、团支部:
    2015年度,局直团委在局直党委和省直团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化实施团建基础工程,切实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培养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青年。为进一步在局直系统营造尊崇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局直团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为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模范团干部评选条件
    1、团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积极开展工作,能出色地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5、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动共青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成效突出。
    (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2、坚持学习,在学习型团组织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
    3、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作风扎实,主动服务青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青年群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评选办法及时间
    各团总支、团支部认真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并收集好相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于5月3日前报局直团委。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检验我局基层共青团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也是一年以来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各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对推荐上报的名单要进行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好中择优,确保推荐质量。
    2、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对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一次有效促进,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联系人:高翔  王蒙
    电  话:65506043  65907557
    电子邮箱:7838462@qq.com
    附  件:1、2015年度河南省旅游局直系统模范团干部登记表;
           2、2015年度河南省旅游局直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
                              
                            

2016年4月21日


2016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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