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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导游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展示导游形象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激励导游提升素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迎接全国导游大赛,省旅游局决定联合省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共同举办全省第二届导游大赛。现将《全省第二届导游大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你们根据方案要求,充分调动导游人员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初赛和复赛,选拔出参加全省导游大赛决赛的选手。
  联 系 人:王宝华、薛乃芝、张洋    
    联系电话、传真:65506773、65509448
    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全省第二届导游大赛实施方案

    根据2012年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旅游局《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次大赛方案。
    一、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以“比技能、赛服务、展风采”为宗旨,以提高导游服务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为目的,开展导游服务技能比赛,激励导游提高技能水平、文化底蕴和综合素质,同时提升导游形象、交流导游经验,增强导游作为文化交流使者的作用,促进河南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办单位
    河南省旅游局、河南省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全省第二届导游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范修芳  河南省旅游局局长
    副 主  任:李亚白  河南省旅游局副局长
               李国华  河南省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任
    成     员:各省辖市旅游局局长,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人事处、河南省旅游协会、信息中心的负责同志。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组、监审组和宣传报道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初赛和复赛、负责组织决赛及颁奖、选拔培训参加全国大赛的选手;评审组负责制定决赛规则和评分规则及评分表、选择聘请决赛评委、评委培训和决赛评分;监审组负责比赛全过程监督并受理选手和有关方面的申诉;宣传报道组负责大赛全程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比赛项目及形式
    (一)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复赛由省辖市旅游局、工会共同组织实施,比赛内容和形式由各省辖市旅游局决定。
    (二)决赛设中文导游、英语导游和中文讲解员三个类别,按类别进行比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赛项目包括形象风采、导游讲解、知识问答、情景再现、才艺展示五部分。情景再现评分标准根据《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10)设置。
    (三)决赛导游(讲解员)讲解和知识问答的内容。1、自选讲解:导游(讲解员)自选1个河南省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景区(4A级以上)进行讲解。2、知识问答范围:导游基础和导游业务知识,旅游法规和河南旅游基础。比赛三个类别的知识问答题库内容相同,题库和比赛答题均使用中文,风采展示和导游讲解需使用选手比赛语种。
    四、参赛人员及要求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
    (二)持有景点导游证或讲解员证、在景区点从事导游讲解服务的人员。
    (三)从事导游讲解服务一年以上。
    (四)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五)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五、时间安排
    (一)初赛复赛阶段
    省辖市旅游局要根据省旅游局的统一布置及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初、复赛方案,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做好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旅行社、景区(点)、导游服务公司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初赛、复赛,对选拔的优秀选手,进行集中培训,参加全省决赛(参加决赛选手的名额分配见附件)。请各省辖市旅游局务于9月10日前将参加全省决赛的代表名单和形象展示、景区讲解背景DVD上报全省导游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全省决赛阶段
    全省决赛将于10月举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决赛奖励
    1、一等奖6名(中文导游2名、英语导游2名、中文讲解员2名)。对于每个类别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2、二等奖10名(中文导游4名、英语导游3名、中文讲解员3名)。
    3、三等奖20名(中文导游8名、英语导游6名、中文讲解员6名)。
    以上获奖选手,省旅游局授予其“河南省旅游行业技术能手”称号。赛后根据组织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等情况,从获得一、二等奖选手中评出 “河南省2012年十佳导游员”。
    4、单项奖5名:设立最佳风采奖、最佳语言奖、最佳讲解奖、最佳素质奖、最佳才艺奖各1名。
    5、优秀奖:进入决赛的其他选手。
    6、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给组织工作突出,初赛、复赛影响较大、效果明显、内容丰富的省辖市旅游局。
    7、对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和奖杯,对获得优秀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对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杯。
    (二)其他奖励
    1、进入决赛者可免当年年审。
    2、决赛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获奖选手将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第二届导游大赛”。
    3、对积极组织导游人员参加比赛的导游服务中心、旅行社,省旅游局将批准其为2013年度导游员年审培训单位。
    4、获奖选手将进入“河南省优秀导游员人才库”。
    5、决赛获一、二等奖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申报国家旅游局享受导游员晋级奖励。
    6、建议各省辖市旅游局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决赛导游讲解内容
    各省辖市参赛单位请事先为每个选手准备1个讲解题目及相关背景DVD短片(限定5分钟),并按组委会要求准时提交,作为我省决赛选手讲解背景。内容为我省4A级以上景区(含4A)、红色旅游、文化主题、风俗民情、都市观光、工农业旅游等旅游项目。
    八、大赛宣传
    (一)请各省辖市旅游局将比赛准备和组织工作相关材料及时报至省旅游局。邮箱地址:hntahg@126.com
    (二)大赛组委会通过河南旅游资讯网编辑发布《全省第二届导游大赛简报》。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全省导游人员技能大赛,既是一场比赛、一次选拔,更是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的一次大培训。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好这次机会,激励导游人员加强学习,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展示导游队伍形象,积极宣传导游精神面貌。各省辖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本次导游大赛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初、复赛并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认真组织。各省辖市旅游局、工会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要抓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及时研究制定初、复赛工作方案及有关比赛规则。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以比赛促进教育和培训,广泛动员组织本地导游人员积极参与。
    (三)严格选拔。省辖市旅游局要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复赛参赛选手,严格依据复赛选手的实际成绩,综合考核其工作业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所分配的名额限度内选拔推荐决赛参赛选手,确保选手质量和大赛质量。

 

主题词:旅游 办法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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