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顶山、三门峡、汝州市旅游局:
你们局报来的《关于注销辉县市飞行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新旅〔2014〕60号)、《关于注销新乡市新龙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新旅〔2014〕64号)、《关于注销平顶山市惠众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平旅〔2014〕69号)、《关于注销三门峡卢氏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三旅〔2014〕30号)、《关于注销百度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汝旅〔2014〕43号)收悉。
该旅行社提出注销申请,根据《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规定,经研究,省旅游局同意注销辉县市飞行旅行社有限公司(L-HEN07058)、新乡市新龙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L-HEN07055)、平顶山市惠众旅行社有限公司(L-HEN04034)、三门峡卢氏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L-HEN12005)、汝州市百度旅行社有限公司(L-HEN04065)的《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即日起公布于河南旅游政务网。请你们局接到通知后,收回被注销旅行社的《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销毁。
此通知。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