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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旅游明电〔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2014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安全有序。
  请各省辖市旅游局在国庆节假日期间,每天16:00前将本地旅游统计情况通过河南旅游资讯网假日旅游统计系统报送省旅游局,10月7日12:00时前将国庆假日旅游综合情况报省旅游局(值班电话、传真:0371-65506648)。
  联系人:石长高
  电 话 :0371-65906851

  附件: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旅游明电〔2014〕39号)

 

 
                  2014年9月18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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