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各单位、有关院校:
为推进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公正、公平、规范、顺利实施,2010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评委先由各单位推荐,然后省旅游局导考办统一研究确定。现将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公道正派;
2、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
3、具有较强的提问、评价、判断能力;
4、普通话标准,外语类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5、精通导游业务和旅游法规,对各地景点、景区有深入的了解。
具体条件如下:
A.旅行社:高级导游或取得中级导游3年以上,曾参与过对初级导游员的培训、指导工作,没有因导游服务质量被投诉记录的优秀导游员;现任旅行社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旅行社人力资源部经理、实际从事旅行社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5年以上的管理者;
B.旅游院校:中级以上职称,承担导游业务或旅行社管理相关专业课程教学5年以上或从事过导游实践工作3年以上的优秀教师,必须持有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C.旅游行政部门:从事过5年以上导游实践工作或导游培训、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行业知名度的优秀管理人员。
二、推荐程序
1、凡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现场考试评委的人员,本人填写《河南省现场导游评委资质认证登记表》(附件1);
2、各省辖市旅游局、有关院校和旅行社按条件审核后填写《河南省现场导游评委登记汇总表》(附件2),于
三、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旅游局本着对考生负责的原则,严格按条件选拔推荐,特别要注重吸纳一些近年来在国家、省级导游大赛或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导游加入评委队伍。
2、省辖市旅游局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院校、旅行社、旅游局及直属单位评委比例应为5:4:1,同时注意推荐一定数量的外语评委。
3、所推荐对象要保证届时能承担面试工作,时间为
联系地址:郑州市政三街一号河南省旅游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371-65908268
附件: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