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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公 告

(2017年第2号)  

    为加强对旅游景区服务与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关于下放4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旅发[2014]77号)有关规定,根据对游客投诉问题暗访检查结果,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决定:给予焦作市武陟嘉应观景区通报批评、限期3个月整改处理。
    特此公告。

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17年7月5日

2017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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