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举办“2011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的通知》(旅办发[2011]18号)精神,国家旅游局将于2011年6月24日—27日在浙江省义乌市举办“2011年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暨“2011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为充分借助义乌“小商品海洋,购物者天堂”这一世界级平台,加快推进我省旅游购物产业发展,全面实现河南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省旅游局决定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11年6月24日—27日
二、参加人员
各省辖市旅游局主管局长及商品开发处室负责人;参展旅游商品厂家代表。
三、展会内容
(一)展览交易。包括:旅游商品展示交易、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展等。
(二)专题论坛。包括:中国旅游商品开发论坛、最新旅游商品研发成果展示及旅游商品研发论坛、旅游商品流行趋势发布会等。
(三)旅游文化活动。包括:小商品海洋购物旅游节、异国风情旅游文化节、商城万国美食节、绣湖广场文化周、旅游线路考察等。
四、参展商品要求
参展商品包括:旅游装备产品、酒店用品、户外休闲用品、旅游纪念品等。请各省辖市旅游局认真组织筛选,并报送不少于2种商品(参展商品申请表见附件1)。省旅游局将在此基础上最终选定12种商品参加博览会。
五、参赛作品要求
本次参赛的商品范围是旅游纪念品、工艺品中的精品,零售价格不超过5万元,重量不超过30公斤。请各省辖市将推荐参赛作品的名称、规格大小及商品简介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参赛商品报名表见附件2,各地须报送不少于2件作品)。
六、参展费用
本届展会标准展位按4800元/个统一收费。省旅游局负责承担河南展区展台搭建全部费用和50%标准展位费用;省辖市旅游局及参会厂家承担标准展位费用的50%(2400元/个)。各参展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各地要把本次旅游商品博览会作为2011年重点培育的博览会予以统筹安排,积极组织本地旅游商品厂家参展参赛。并务于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将推荐参展参赛商品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旅游局审定。
附件 1.《参展商品申请表》
联系人:张飞
电 话: 0371—65509426
E-mail:hnlyzf@126.com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