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关于在全省A级旅游景区开展“文明经商”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商户经营管理,打造“诚信、文明、健康、有序”的旅游消费市场,优化景区游览环境,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A级旅游景区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对全省A级旅游景区不文明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7月15日
    二、活动主题:文明经商、优化游览环境
    三、整治范围:全省A级旅游景区规划范围内商户经营场所,包括进入景区步行通道两侧商户经营场所。
    四、整治问题:一是购物场所破坏主要景观,妨碍游客游览,与游客抢占道路和观景空间;二是购物场所的建筑造型、色彩、材质与景观环境不协调;三是购物场所布局不合理,商户外部广告标志过分,影响观景效果;四是购物场所环境不整洁,秩序混乱,存在围追兜售,强卖强买现象;五是购物场所没有统一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包括质量管理、价格管理(需明码标价)、计量管理、位置管理、售后服务管理等;六是购物场所各种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员工没有着岗位服饰,没有佩带工牌,服务不规范,举止不文明,服务态度差;七是经营商户存在超范围经营、店外经营,吆喝叫卖问题,所售旅游商品不具有本旅游景区的特色;八是经营场所的管理及服务人员没有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服务规范,存在有损景区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五、方法步骤:分为景区自查自纠;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全面排查;省旅游局重点抽查三个阶段。
    (一)景区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全省A级旅游景区按照整治内容,逐项认真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1日—7月10日):全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从建立诚信服务体系的高度出发,督促景区围绕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结合本次活动主题,对辖区内所有的A级旅游景区进行全面排查,推动景区“文明经商”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重点抽查阶段(7月10日—7月15日):
    省旅游局根据各地排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红黑榜”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省各A级旅游景区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集中培训、测评考试、学用结合等方式组织企业员工认真学习诚信文明经营、从业人员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规定,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守法经营、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全省各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要结合景区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文明经营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各项文明经营、文明服务规章制度;要坚持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开展好此次“文明经商”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认真督导,严格落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主管部门要认真督导辖区内各A级旅游景区开展“文明经商”活动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整改,严格落实。并于7月20日前将本地区“文明经商”活动情况总结上报至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联 系 人:石云  李荣胜
    联系电话:0371—65509426   65509350
    邮    箱:hnlyjq2@163.com



2017年6月9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


  • 河南省旅游资讯有限公司 主办
  • 河南省多纬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及独家负责媒体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