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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旅游服务监督员制度》(豫旅[2015]52号),省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旅游服务监督员50名,主要承担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热心公益和旅游事业,对旅游行业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有所了解;
    3、能够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4、身体健康,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社会监督工作;
    5、本人所从事职业与旅游行业无紧密关联。
    二、选聘程序
    社会监督员的选聘由本人自荐、单位推荐,省旅游局按照条件和实际需要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及其所在单位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可连聘连任。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在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社会监督员的,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如不能履行社会监督员职责,或有利用监督员身份之便,向被监督对象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省旅游局将予以公开解聘并依法依规处理。辞聘和被解聘的社会监督员,应及时将监督员证交回。
    三、选聘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6月10日18:00(按电子邮件抵达时间计算)。
    2、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liguo@hnta.cn。省旅游局初审通过后,报名者再寄送有所在单位印章的纸质版登记表。
    3、其他要求:旅游服务社会监督员为无报酬的义务工作者。
    欢迎热心于河南旅游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积极报名参加。

    附:旅游服务监督员登记表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2015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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