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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被通报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动态管理,强化景区整改力度,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决定近期对2016年被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A级旅游景区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2017年3月。
    二、核查方式:本次核查采取明查的方式进行,先听取被核查单位的整改汇报,而后实地核查整改结果。
    三、核查范围:2016年度所有被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通报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抽查部分被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通报的3A级旅游景区。
    四、核查内容:被通报景区所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旅游厕所(第三卫生间)的建设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景区整改核查工作,督促被核查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全面提升。
    2、核查组要充分发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景区核查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各种规定的行为发生。
    3、被核查单位向省核查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4、被核查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就餐安排工作餐,不得宴请。

    联 系 人:石  云  李荣胜
    联系电话:0371—65906021   65509350

 

2017年3月2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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