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出境游旅行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召开的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游文明素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在旅游行业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的通知》(旅办发〔2013〕155号)要求,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依照活动工作方案迅速行动起来,主动联系本地文明办,以《旅游法》宣传为契机,调动和发挥旅行社和导游领队为主要对象的旅游全行业的积极性,精心组织,营造氛围,务求实效。同时要在本次主题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文字、照片、视频)和基层素材。
联系人:张洋
电 话:0371-65506773
邮 箱:hntahg@126.com
此通知。
2013年9月13日
“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落实《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游文明素质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抓好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行业自律、合同规范、导游领队和旅游者教育引导的“六抓”要求,开展以“文明与旅游同行”为主题的文明旅游系列宣传活动,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国际形象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文明与旅游同行。
三、活动对象
旅行社企业、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旅游者。
四、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活动内容
各省辖市旅游局和出境游旅行社要广泛动员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积极引导广大旅游者,开展以“文明与旅游同行”为主题的文明旅游系列宣传活动。
(一)文明与旅游同行-行业先行
“文明与旅游同行-行业先行”要以旅行社企业为主要活动对象,通过抓宣传教育、行业自律、合同规范等工作,使旅行社等企业自觉成为文明旅游的引领者。
一是要求旅行社企业要在其营业场所和企业网站张贴、登载《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公约》,播放“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文明篇)”、“文明旅游、诚信服务(诚信篇)”公益宣传片,摆放并向游客主动派发《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品质旅游出行提示》等文明旅游宣传资料。二是要求旅行社企业在其内部开展“文明旅游我先知”培训活动,加强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导游领队文明服务、文明引导的意识,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带团工作方式,并纳入对导游领队的绩效考核。三是要求旅行社企业须将文明旅游相关内容纳入合同文本,作为旅行社的告知内容予以明确。此外,鼓励旅行社企业采用培训讲堂、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宣传文明旅游;鼓励旅行社企业组织企业人员积极参与“文明旅游提个醒儿”宣传活动;鼓励旅行社企业在导游领队人员中开展争当“文明旅游使者”的评选活动,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鼓励旅行社在每个旅游团队中开展“文明旅游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出注重文明旅游并主动引导他人文明旅游的旅游者,并给与适当奖励。
(二)文明与旅游同行-你我携手
“文明与旅游同行-你我携手”要以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为主要活动对象,围绕抓提升素质、明确职责等工作,广泛动员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参与文明旅游的相关活动,真正肩负起文明旅游宣传员、监督员的责任。
一是动员导游领队踊跃参与“文明与旅游同行”万人签名活动,在交通枢纽、公共广场、商贸核心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征集游客签名,倡议“文明与旅游同行-你我携手”,发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二是通过旅行社企业,明确要求导游领队认真执行“行前说明制度”,强化文明旅游的行前引导;要求导游领队在带团时主动向游客宣讲《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公约》,采取适当方式及时提醒和制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三是通过旅游行业组织和旅行社企业,鼓励激励导游领队总结开展文明旅游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参加争当“文明旅游使者”评选活动。
(三)文明与旅游同行-从我做起
“文明与旅游同行-从我做起”要以广大旅游者为主要活动对象,围绕宣传教育、规范约束、激励监督等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旅游者参与文明旅游的相关活动,自觉成为中华文明的传播者。
一是积极引导旅游者参加文明旅游的宣传活动,尤其要在重点景区开展文明旅游公益片播放、宣传品发放、互动采访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二是积极引导旅游者参与《中国公民文明旅游指南》、文明旅游提醒语的征集活动。三是积极引导旅游者主动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积极参与相关旅行社组织的“文明旅游之星”的评选。四是通过各级旅游部门组织开展的“文明旅游大篷车”宣传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开展文明旅游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