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 现将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旅质监发〔2013〕7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旅游法》实施后第一个黄金周的旅游投诉工作。假日期间,省旅游局将对各级旅游投诉值班情况进行督察。请各单位于10月6日将假日旅游投诉工作进行汇总上报。 联系人:袁志厚 电 话:0371-65506775 此通知。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