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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协会:
    旅游购物是拉动旅游消费的重要环节。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都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旅游商品生产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创新,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国家旅游局委托中国旅游协会于今年8月29日-9月4日期间,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举办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及展示推广活动。
    根据中国旅游协会《举办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旅协发﹝2017﹞11号)及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省旅游局委托河南省旅游协会负责我省向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活动组委会推荐报送河南参赛旅游商品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中国旅游协会关于《举办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及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方案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荐并组织当地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报名参加全国旅游商品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旅游主管部门于6月底之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及联络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旅游协会办公室。
    二、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旅游相关部门于7月15日前,按照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和类别,将符合推荐条件的当地特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及特色商品汇集整理后,统一发送省旅游协会办公室邮箱(hnslyxh1988@163.com)。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当地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做好旅游商品参赛申报和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并于7月底之前,将《旅游商品大赛参赛商品报名内容表》、参赛商品3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不低于1000万像素正面、侧面及外包装特写照片各1张)汇集整理后,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包形式发省旅游协会办公室邮箱。
    三、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在申报参赛特色旅游商品时,应按照当地旅游商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实际销售情况进行推荐,原则上省辖市推荐总数不超过10个,直管县(市)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
    四、报名工作截至后,协会将于8月上旬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旅游商品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和打分,从中筛选出最具河南地方特色并符合申报条件的部分旅游商品,推荐参加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及展示活动。
    五、申报参评的商品应是地域性强、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并具有市场性、工艺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实物类自主品牌商品。申报企业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表,凡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商品将自动失去参评资格。
    六、省旅游协会将于8月下旬,组织河南代表团赴内蒙包头参加全国旅游商品大赛展评和观摩学习、交流考察活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中国旅游协会关于《举办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及活动组织实施方案。
    联系人:滑蕾、范家伊
    联络方式:0371-65909641  65509099
    电子邮箱:hnslyxh1988@163.com
    此通知
                                                                  
                          2017年6月21日

河南省旅游局
2017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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