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省小浪底旅游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景区质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省拟开展2017年下半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集中检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9月1日--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A级旅游景区。
三、责任分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检查辖区内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检查覆盖面不低于40%。
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景评委)负责组织检查4A、5A级旅游景区。对今年5月份被通报批评及警告处理的4A级景区进行全面检查,对其他5A级、4A级旅游景区进行抽查。
四、检查方式
以暗访检查为主,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五、检查内容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相关实施细则,主要检查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厕所革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智慧旅游(4A级以上景区视频和客流数据与省局对接情况、无线WIFI是否做到全覆盖以及网上预订等)等。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旅游景区的集中整治行动是强化景区事后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景区加强管理、优化景区游览环境和提升服务的有效措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景评委要精心组织,强化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二)依照办法、严肃处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要组织景评员要按照《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存在问题较多,已达不到标准的景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理。对质量严重下滑或关门歇业、重大改造工程已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的3A级及以下级别旅游景区,实行末位淘汰制,直接给予摘牌处理;对辖区内问题较突出的4A、5A级旅游景区有责任向省景评委提出处理建议。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景区评定机构务必于9月20日前完成本次检查工作,并对不达标的3A级及以下等级的旅游景区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将A级旅游景区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及处理结果报省景评委。省景评委将对各地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执行标准不严、整治措施不力的市、县,省景评委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市、县本年度4A级旅游景区创建。
联 系 人:李荣胜 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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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