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注销河南省江河旅行社和新郑市飞雁旅行社有限公司两家旅行社的请示》(郑旅〔2011〕91号)收悉。上述两家旅行社因企业改制和经营不善原因主动提出注销申请。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省旅游局同意你局注销河南省江河旅行社和新郑市飞雁旅行社有限公司两家旅行社《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建议,注销公告即日起公布于河南旅游政务网。请你局接到通知后,函告当地工商部门注销上述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收回《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