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旅游局(委):
现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检查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豫人常办〔2014〕50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6日前,请各省辖市、直管县旅游局(委)将本地区旅游法贯彻落实情况报河南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罗晓华
电 话:0371-65907925
邮 箱:hnlyzcfg@126.com
附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检查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
的通知》(豫人常办〔2014〕50号)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