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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1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导游考试评委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有关院校、旅行社:
    2011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导游考试计划于11月1日进行,为推进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吸纳全省旅游行业和旅游院校优秀人才加入评委队伍,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今年现场导游考试评委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省辖市旅游局审核、省导考办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现将评委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现场导游考试评委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公道正派;
    3、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纪律;
    4、具有较强的提问、评价、判断能力;
    5、普通话标准,外语类应具有熟练的会话能力;
    6、精通导游业务和旅游法规,熟悉省内景区(点)。
   (二)专业条件
    1、旅行社:高级或取得中级3年以上的优秀导游员,并参与过导游员的培训或指导工作,无投诉记录;现任旅行社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旅行社人力资源部经理,实际从事旅行社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5年以上的管理者;
    2、旅游院校:中级以上职称,且持有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承担导游业务或旅行社管理相关专业课程教学5年以上或从事过导游实践工作3年以上的优秀教师;
    3、旅游行政部门:从事过5年以上导游实践或3年以上导游培训或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
    二、推荐程序
    1、凡符合以上条件且自愿担任现场导游考试评委的人员,须本人填写《现场导游考试评委资质登记表》(附件1);
    2、各省辖市旅游局、有关院校和旅行社按条件审核后填写《现场导游考试评委汇总表》(附件2),于2011年9月1日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邮寄至省旅游局人事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三、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旅游局要严格按照以上资格条件认真选拔,推荐一批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优秀评委,特别要注重推荐近年来在各级导游大赛或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或导游员。
    2、各省辖市旅游局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推荐比例为:院校、旅行社、旅游局评委按照5:4:1,同时注意推荐一定数量的外语评委。如符合条件的人员有限,请按实际情况推荐,不得随意降低标准。
    3、评委要保证服从省导考办的工作安排,按通知时间报到并参加考务工作会议,能够自始至终担任评委工作,不能中途请假离开。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郑州市政三街一号河南省旅游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371-65908268
    传真:0371-65906192
    邮箱:hnlyjzsh@126.com

附件:
         1、现场导游考试评委资质登记表
         2、现场导游考试评委汇总表
         3、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旅游 导游员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1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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