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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巩义市蓝天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三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郑州、新乡、安阳市旅游局:
    你们局《关于注销巩义市蓝天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郑旅〔2012〕2号)、《关于注销辉县市鑫鑫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新旅〔2011〕165号)和《关于注销安阳市四方旅游有限公司的请示》(安旅文〔2011〕86号)收悉。上述旅行社主动提出注销申请,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省旅游局同意你们注销巩义市蓝天旅行社有限公司、辉县市鑫鑫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安阳市四方旅游有限公司《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建议,注销公告即日起公布于河南旅游政务网。
    请你局接到通知后,函告当地工商部门注销该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收回《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旅游 旅行社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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