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2]3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我局取消下放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和业务工作人员,按照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 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旅游基建项目审核
2.涉外旅游定点车船公司审批
二、转为行政服务的项目
国际旅行社设立初审
三、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
2.领队资格核准
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