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系统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提高基层站所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我省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省旅游系统基层站所实际情况,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旅游系统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促进全省旅游系统基层站所工作规范正规,明确全面受理旅游投诉、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旅游行政执法的工作任务,做到服务群众热情周到,内部管理井然有序,工作环境整洁优美,行风政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再上新台阶,群众满意度再上新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省设在县级(市、区)的旅游质监所和执法大队(监察大队)。
三、具体标准
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队伍建设、投诉处理、执法检查、基础建设(见附件)。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各单位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的要求,结合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达标标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明确创建活动的范围、对象、内容、步骤,确定参加创建的基层站所名单,并于5月15日前报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
(二)组织实施(5月16日-8月31日)。
1、开展调研工作。省旅游局会同各省辖市旅游局对全省参加创建的基层站所情况开展调研。调研工作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基层站所的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收集各地对开展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调查了解目前基层站所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四是共同研讨着眼于旅游系统基层站所长远发展的相关课题。
2、开展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我省旅游系统基层站所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情况各异,都在摸索中发展,全省还没有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各地工作任务不统一,执法手段不正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站所的发展。因此,推行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符合加强基层站所建设的总体要求,有利于促进基层站所依法行政,深化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在开展标准化过程中,各单位要有计划地加强培训,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并做好标准实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对标准化建设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对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建设标准,推进基层单位标准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考核总结(9月1日-9月30日)。省旅游局对参评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各省辖市旅游局和县(市、区)旅游局的意见,对标准化建设达标的基层站所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力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要充分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二)扎实推进,注重实效。要按照明确职能、建立具体标准、逐级审查、组织实施和强化监督的步骤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加大对工作的督促、考核和推动力度,将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三)积累经验,完善提高。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学习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符合系统要求、具有本部门特色的基层站所标准化体系。要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面发展。要及时宣传报道基层站所标准化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果,大力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将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联系人:郭水田
电 话:0371-65508114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