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
根据今年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旅办发〔2012〕8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旅游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省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开展“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现将《全省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附件:全省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全省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行业开展“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针对长期以来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以旅游市场检查为突破口,以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加大旅游诚信宣传为手段,以提升行业自律能力为保障,有效提升游客的满意度,全面提升河南旅游业的质量、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二、目标要求
按照“引导与规范结合、准入与退出结合、服务与监管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和“往深处抓、往实处抓”的总体要求,以“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力争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搭建旅游诚信信息征集公布平台,力争主动曝光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力争旅游行业自律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加大旅游诚信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规范经营、理性消费”、“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使“零负团费”、“挂靠承包”、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欺诈和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和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范修芳 省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李亚白 省旅游局副局长
周保建 省旅游局纪检组长
成 员:千利民 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晓宝 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张毅兵 省旅游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李文彬 省旅游局信息中心主任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千利民处长兼任
四、活动内容
以“讲诚信、促发展”为主题,开展四项主要活动。发挥法律、标准作用,开展旅游诚信检查行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展旅游诚信警示行动;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开展旅游诚信宣传行动;发挥诚信自律作用,开展旅游诚信自律行动。四个行动活动内容、重点、方式等方面,各有侧重,互相配合,有机统一。
(一)旅游诚信检查行动
1、旅游、工商联合开展旅游广告专项检查。市、县旅游和工商部门要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通知要求共同开展旅游广告专项检查。充分发挥两部门行政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虚假、违法旅游广告,查处无经营资质和超经营范围发布、传播旅游广告的行为。同时,以旅游广告为线索,严厉查处非法转让经营资质、恶性价格竞争违法违规旅游企业。严厉查处欺诈、强迫、误导游客消费的旅游从业人员。
2、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明察暗访检查。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重点旅游集散地、重点旅游线路进行检查。检查组采取组织检查和跟团暗访、进入景区和饭店实地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组要及时纠正违规违法行为并将暗访搜集的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处罚规定上限实施处罚。
3、旅游市场检查。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今年4月和9月的第四周,全省集中开展两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1)重点检查零负团费低价操作行为和旅游业务经营规则遵守情况。遏制、扭转旅行社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检查旅行社有无超范围经营、提供的旅游项目是否合法、广告宣传材料是否规范、租车合同签订情况等。(2)重点治理旅行社部门挂靠承包经营,查处无许可证、无资质经营行为。对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和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等行为,坚决依照《旅行社条例》进行查处,检查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情况,分社和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悬挂情况,委托招徕授权书悬挂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进行备案的旅行社分支机构进行处罚取缔。(3)重点检查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和旅游合同签订情况。制止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集中力量打击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检查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责任险投保情况、质量保证体系、投诉受理制度及台帐建立和团队档案保存等情况。(4)重点治理热点旅游城市“一日游”及周边游市场。继续加强“一日游”等城市周边游的提示宣传和引导服务工作,加强面向游客和公众信息服务,提示游客注意防范各类陷阱和依法维权。(5)对去年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核检查,对仍未整改的旅游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整改的要整改,确保通过引导、整顿、打击等多种手段,形成“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真诚服务”的市场环境。
4、星级饭店、等级景区复核检查。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星级饭店、等级景区进入、退出和社会监督三大机制,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工作规范,对所评定的星级饭店、等级景区开展复核检查,复核率应达所评定的星级饭店、等级景区数量的50%以上,坚决取消一批不符合标准的星级饭店、等级景区的资格。
(二)旅游诚信警示行动
1、旅游诚信信息披露。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诚信信息曝光制度,在官网或本地主要报纸上设立固定栏目为旅游诚信信息曝光平台,定期将旅游投诉信息、旅游行政处罚信息、导游检查信息和重要旅游投诉案件等向社会公告。省旅游局将在“河南旅游咨讯网”开辟专门的栏目,集中发布旅游诚信警示信息,并向社会媒体通报。
2、诚信告诫书和约谈促整改。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诚信告诫书和约谈制度,凡被旅游诚信信息曝光平台、社会媒体曝光的旅游企业或旅游从业人员,均向其发旅游诚信告诫书,情节严重者约谈旅游企业负责人或旅游从业人员。
(三)旅游诚信宣传行动
1、旅游诚信进社区、进景区宣传。在5·19中国旅游日前后,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动员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景区,开展旅游诚信宣传活动,广泛发放旅游诚信宣传品,推荐诚信优质旅游产品,引导旅游消费者理性消费。
2、公益广告宣传。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管理部门要利用多种资源,通过电视、户外LED、公交地铁媒体终端、旅游企业店堂屏幕、旅游车辆车载电视、手机短信及各种平面媒体、户外广告媒体广泛开展旅游诚信公益宣传。国家旅游局将提供公益广告片、平面广告设计样本、手机短信文本和宣传品文本。
3、“诚信兴商宣传月”和“质量月”活动。今年9月,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要组织媒体记者对旅游行业内涌现的诚信经营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展示诚信经营风采,树立诚信经营品牌;组织各类旅游企业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摆放、发放诚信经营宣传品,设置诚信宣传展板,张贴诚信经营宣传画,提高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品牌经营意识;通过专题报道、专栏、专访、网上活动专区等形式,深入报道“诚信兴商宣传月”和“质量月”系列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推进旅游诚信宣传。
(四)旅游诚信自律行动
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行业协会要组织开展诚信承诺活动,开展自律教育,协会向会员发出诚信倡议书,号召企业诚信经营,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引导企业向社会做出诚信承诺。省旅游协会将向行业发出旅游诚信倡议书。要建立科学、完善的旅行社线路产品报价评估和发布体系,通过旅游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境内外热点旅游线路的合理参考价格,引导旅行社合理报价和旅游者理性消费。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直接关系到广大游客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旅游行业的“民心工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此次主题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活动中要加强与公安、工商、交通、质检、宗教等部门的协作,实行联合执法,认真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广泛宣传,加强诚信旅游体系建设。要在全行业倡导文明出游、诚信服务的理念。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表彰诚信企业、曝光违规企业。
(四)依法行政,严厉处罚违规行为。对企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制定出整改措施;对管理部门查处的问题,除给予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行政处罚外,要通过媒体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违规事实予以曝光。
(五)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旅游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旅游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装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