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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根据《河南省旅游服务监督员制度》,结合年度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安排,经省旅游局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范围、内容
    1、监督范围:对全省的旅游景点和旅游交通节点(游客集散地)的交通换乘服务、汽车站、火车站、游客咨询中心、休闲街区、旅游购物等公共场所进行旅游服务监督。
    2、监督内容:旅游厕所、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交通、旅游购物等服务。
    二、监督方式
    采取现场访问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调查监督(现场访问提纲和实地查看表见附件)。
    三、任务区分
    每名监督员进行现场访问和实地查看的省辖市不低于2个,现场访问不低于10人次,实地查看地点不低于10个。
    四、时间要求
    1、监督工作时间:2015年7月17日起8月30日结束,分别覆盖旅游淡旺季、公共节假日和工作日,力求最大程度地反映各城市旅游服务的真实情况。
    2、监督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现场访问情况和实地查看调查表填好后寄送河南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并撰写监督情况报告。
    五、要求
    1、按照《河南省旅游服务监督员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监督工作。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本次监督工作的,应写出情况说明,经本单位和同级旅游部门确认盖章后报省旅游局。
    2、严格履行职责要求,不得持证从事与监督工作无关的行为。
    3、严格按照时间和任务的要求及时完成本次监督工作。
    附件:现场访问提纲和实地查看调查表。


河南省旅游局
2015年7月17日

    联系人:张军 电话:0371-65907723 18837135250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河南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1312房间。邮编:450000


2015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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