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全省A级以上旅游景区:
为切实加强全省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旅游景区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总局令第44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省旅游局等有关文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训。
经研究,定于4月上旬举办全省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全省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或旅游重点县(市)局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所属旅游企业,并安排负责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带队参加培训。带队负责人及培训人员名单请于2016年3月25日前上报省旅游局人才中心(hnlyrcpx@163.com)。
联系人:马丽君 邱肖楠
电 话:0371-65909425 65509282
此通知。
附件:1.《全省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实施方案》
2.《报名回执表》(组织单位填写)
3.《旅游安全培训学员报名表》(企业个人填写)
2016年3月7日
附件1
全省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实施方案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举办全省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旅游重点县旅游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1名;
2、全省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各1名;
3、去年已取得《安全培训证书》需复审培训人员。
二、培训课程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管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景区安全事故演习及应急处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4月6日下午
2、培训时间:2016年4月7日(旅游局行政干部及景区复审人员);
2016年4月7日- 8日(景区初审人员)
3、培训及报到地点:中原大佛景区福泉大酒店
驾车路线:郑尧高速尧山站下站,前行1.5公里即到;
乘车路线:先乘车至平顶山市,后在市汽车站乘公共汽车前往。
酒店及交通联系电话:0375—7652666
四、培训费用
1、旅游行政干部每人交纳培训费500元(含食宿),交通费自理;
2、旅游景区初审每人交纳培训费、资料费共计480元,复审换证每人交纳培训费、资料费共计28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确保100%参训率和100%持证上岗率。同时各景区安全培训情况将作为年度旅游安全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
2、各旅游重点县(市)旅游局和A级以上景区参训人员由所在省辖市和直管县(市)旅游局(委)负责通知,并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电子邮件至hnlyrcpx@163.com。
3、旅游景区参训人员报到时需交《旅游安全培训学员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彩照2张(复审人员1张)。
4、参加复审的人员前来培训时需携带原《安全培训证书》。
5、所有景区参训人员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或旅游重点县(市)局参训领导统一带队。
六、考核发证
旅游景区参训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培训证书》,并按规定每年必须复审培训。
七、部分旅游重点县(市)旅游局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新安县、栾川县、嵩县、鲁山县、林州市、辉县市、修武县、鄢陵县、灵宝市、西峡县、新县、淮阳县、遂平县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