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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编者按: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旅发〔2016136号)要求,自今年10月开始,省旅游局在全省集中半年时间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省辖市和直管县旅游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强力推进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新乡市旅游局联合该市公安、工商、体育、价格监督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巡视督查、明察暗访、价格监督、新闻宣传等工作,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取得明显成效。20161213日河南日报刊发了新乡市《促协同合作·保平安旅行—新乡市旅游局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文章。现将新乡市旅游局的主要做法转发各地,以供学习借鉴。

   

促协同合作 保平安旅行

—新乡市旅游局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提起“低价游”,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恐怕不是价格实惠,而是游玩过程中遭遇的种种委屈。近年来,“低价游”成“受气游”的现象时有发生。每年黄金周假期过后,导游辱骂游客、威胁甚至殴打游客的视频就会不断被网络曝出。日前,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剑指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等“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河南省旅游局随后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

作为旅游资源大市的新乡市闻令出击,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价格监督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巡视督查、明察暗访、价格监督、新闻宣传等工作,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各职能部门相继出台措施,协同合作,利剑出鞘,将整治专项行动向“深水区”推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据国家旅游局及我省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指导意见,作为旅游主管部门,新乡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在全市旅游行业内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有关部门,组织执法力量,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全面斩断“不合理低价游”利益链条,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源头治理,堵住“不合理低价游”的产品来源。约谈旅游批发商,责令停止发布和出售所有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的旅游产品,对专项行动开展后,仍在市场上发布不合理低价产品的旅游企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第二,严把“价格关、合同关、购物关”。严厉查处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未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书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为;严管购物场所,杜绝“以次充好、物廉价高”等欺诈行为。依法快速调查取证和立案惩处,不断把“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向“深水区”推进。

    第三,强化社会监督。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旅游团队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及旅游产品诚信指导价,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不合理低价游”的线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营造旅游消费者监督、旅游企业自查、政府监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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