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包括我局在内共11个省直单位(名单附后)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局党组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寇武江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职责、考核体系。2016年,我局又专门召开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机关党委会议等研究精神文明创建相关工作10余次,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处室、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各处室、单位设立了精神文明创建专干,确保了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既提升了全局的精神面貌,也增强了全局上下干事创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但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我们必须确立更高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提升已有创建成果,巩固、提高已取得的工作业绩,推动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体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 件
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名单(省直11个)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河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