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出台政策
支持投资建设四星级以上酒店
近日,为进一步完善旅游要素配套,加大旅游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生态休闲旅游业的发展,长垣县政府研究出台了《长垣县支持投资建设四星级以上酒店的优惠政策》。
新出台的政策明确提出从以下七个方面加大对该县投资建设四星级以上酒店的支持力度:一是对于投资建设四星级以上酒店的项目,取得星级挂牌后,五年内所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先征后奖,前两年给予100%奖励,后三年按50%奖励,建设期间免收属县级权限范围的所有行政事业性规费;二是四星级以上酒店评定完成后,用水、用气价格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政策执行;三是网通、电信、有线电视等弱电线路免费铺设,有线电视收视费每台各优惠20%;四是四星级以上酒店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五是对于四星级以上酒店的在职职工,所有健康体检费每人优惠20%;六是四星级以上酒店开业后三年内获得五星级酒店授牌的,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获得四星级酒店授牌,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七是酒店若在正常营业三年内不能获评四星级及以上等级,以上获得的优惠将全额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