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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

申报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4308-2010)

申报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2.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3.卫生许可证;4.关于星级饭店评定的申请;5.《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6.饭店装修设计说明等。

评定权限

一、二、三星级饭店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星评机构评定;四星级饭店由省级星评机构评定;五星级饭店由全国星评机构评定。

办理程序

申请星级评定的饭店应按属地原则向本地区星评机构递交申请材料。申报评定四、五星级饭店的,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星评机构向省星评机构递交申请和推荐报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星评机构评定的一二三星级饭店,需向省星评机构备案。
各级星评机构受理饭店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申请资格、核实申请报告等工作,并安排评定检查。通过评定检查的饭店,星评机构应在30日内予以批复。如需整改的饭店,需在整改工作完成达标后予以批复。批复后方可办理购置星级标牌、证书事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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